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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科研经费借款、报账流程
    2016年04月05日 18:26     (点击: )


    说明:
    1、 将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需要粘贴的按类别粘贴整齐),每张原始单据由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2、 凡购买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图书等,需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手续并报增;不属于固定资产但属于低值易耗品的需到各学院资产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方可办理报账。
    3、 项目结题后应尽快办理结题分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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